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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随笔

让迷途的孩子找到来时的路
作者:陆德强 律师  时间:2014年10月26日
让迷途的孩子找到来时的路
    20133月,承办人接到XX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电话:“XX律师你好,未成年人帅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立案,现指派你作为本案法援助案件承办人。。。。。”“帅某!?”承办人异常惊讶,“他的案件不是结了吗?”“是啊,刚放出来,又去抢劫了。。。”工作人员十分无奈。
受援人帅某,男,1994120日出生,案发时为未年成人,无业。受援人父母为农民,无固定收入,属当地贫困户,无力聘请律师,且因受援人无法管束,已彻底绝望,任其流浪。2012年帅某因犯盗窃罪被XX区法院判处拘役,同年1210日刑满释放。20天后,生活无所依靠、自暴自弃的帅某伙同他人携带工具抢劫一对情侣。201367日,未成年人帅某被XX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,被害人依法提出附带民事诉讼。

2013613日,XX区法律中心指派北京XX(厦门)律师事务所为受援人辩护,该律所安排XX律师为帅某辩护。
拿着指派通知书,承办律师陷入沉思:一个十六岁的孩子,为何不知悔改,变本加利,敢去抢劫!?承办人联系了帅某家属,得知帅某释放后不愿跟着父母打工,其父母平时忙于工作,没有时间管教帅某。最后,帅某父亲扔下一句冷漠的话:“不管他了,让他多关几年最好,放出来还干坏事!”
身为一个父亲,为何如此绝情,情愿让自己孩子坐牢呢?揣着一串串疑问,承办人到看守所会见了帅某。
看着铁窗里瘦小的帅某,承办人更加感慨。矮矮的个子,满脸稚气,如果不是一身囚服和一个寸头,谁会把这个孩子和抢劫犯联系起来?
面对承办人的质问,帅某一脸老道,满不在乎:“我刚从看守所出去,又不识字,找不到事干,就去抢劫喽。”“你家人呢?为什么不去找他们?”“他们就只会骂我,我不想跟着他们。我现在的死活他们更不会管了。”会见结束后,帅某头也不回跑进监区,似乎在他的眼里,那里才是他归宿!
一边是绝情不顾孩子的父母,另一边是毫不惧怕牢狱,憎恨父母的孩子。令人心寒、担忧!承办律师陷入了深深的思考。在帅某幼小的心里,已经认定自己被家人抛弃!除了偷、抢,他什么也不会。很明显,单纯的刑罚无法成功改造帅某的。帅某就像一只迷路的小羊,在流浪的路途中,已经开始仇恨社会、报复社会!继续流浪,继续关押,只会让他变成一头恶狼!
辩护绝不是关键!如何把未成年人帅某引入正途,化解怨恨,才能根本解决问题!
承办人向承办法官转达了自己的意见。法官也正为帅某的前途担忧,并且指出受害人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,如果不予赔偿,很难对帅某从轻处罚。法官希望承办人共同做好帅某家长的思想工作,争取让帅某从轻处理。
承办人再次电话联系帅某家人。帅某的父亲冷漠中带着无奈:“没有办法,我们打工的也没有钱替他赔偿。让他关在里面更好。”承办人忍不住指责:“怎么说小帅也是你们的孩子。子不教,父之过!孩子不是天生下来就干坏事的!你们既然把他生出来,再苦再难也要教他做人,帮他回到正轨。”电话那头没有作声,依希听到细微的叹气声。承办人趁热打铁:“我能理解你们的心情。谁愿意扔下自己的孩子不管?在父母的眼里,孩子不管多坏,也永远是自己孩子。现在他犯错了,当然要受到处罚。但是处罚只是一个手段,怎么帮助他走回正道才是最重要的。你们好好考虑,我们再进一步联系。”对方没有表态,只是嘶哑的说一声“谢谢!”
    开庭时间确定了,承办人再次会见帅某。案情沟通完毕,承办人语重心长的开导:“我也有个孩子,比你小一些。如果有一天他被关在看守所里,那会比杀了我还难受。你的父母现在比谁都痛苦。他们不理你,是因为他们觉得没有脸见你,没有教好你。”
    “开庭的时候,他们会来吗?”帅某怯怯的问。
    “你希望他们来吗?”
    “我很想他们。。。。”帅某眼圈发红。
 “我帮你通知他们来,但是你要好好改造,千万不要再犯错。”“我知道,你告诉他们,出去以后,我会乖乖的跟着他们做事,听他们的话。”承办人把握时机,拔通了帅某父亲的电话:“喂,老帅,后天早上开庭,小帅希望能看到你们,他很想你们。。。”帅某父亲沉黙许久:“我一定来!”挂上电话,承办人看到帅某已经泣不成声。
    开庭前一天,承办人向法官通报了情况,表示帅某将会到庭,而且很可能代帅某赔偿,争取从轻处罚。法官非常高兴。
    开庭前半小时,承办人见到了帅某衣衫褴褛的父母。他们向承办人表示感谢,主动向法庭提出赔偿受害人的损失,并向受害人请求原谅。
    完成了上述工作,法官示意开庭。承办律师一丝不苟,结合本案事实,围绕受援人可以从轻、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,发表辩护意见。受援人帅某的父母表示将对孩子严加管教,切实履行监护义务。帅某当庭哭泣,表示一定听从父母的教诲,重新做人!

    XX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承办律师的观点,于2013630日作出判决,对抢劫致人轻微伤的帅某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。受援人及其父母对结果表示满意。目前,帅某父母正耐心等待帅某刑满释放,一家团聚。

本案是一起失足少年因没有得到及时、有效的帮扶,而重复发生的刑事案件。由于缺乏有效沟通,受援人与其家长隔阂加剧,互不理会。帅某自甘堕落,虽面临牢狱之灾,仍拒不悔改。缺乏教育、引导和亲情的帅某在迷途上越走越远,由盗窃犯变成抢劫犯!此外,受害人得不到赔偿,情绪激动。除了“未成年”这一情节外,受援人没有其他从轻情节。盲目判处刑罚,不仅毁灭了孩子的前途,还为社会蜕化出一个恶人,带来更大的社会危害。
可喜是,法官、辩护人对案件高度重视,本着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原则,跳出审查案件的圈子,积极与受援人及其家属、受害人调解、沟通,使帅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重新感悟到了亲情的温暧,迷途知返。律师不能仅限于法庭上的唇枪舌战,更应当超越个案的辩护,做祛除“社会病”的良医。通过承办该起案件,承办律师找到了自身的更高的社会价值。